朴俊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家校共育重视程度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对您的建议我们作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朴俊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家校共育重视程度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对您的建议我们作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共育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1、依法规范和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并指导落实。2、加大对学校教育的办学投入,为学生成长建设达标的办学条件。3、社会提供家长参加学习和培训机会,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实效。4、开放社会优质的教育资源,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优质的综合实践服务。5、继续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共育建设,形成全社会助力青少年成长。
牛志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校共育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工作,使教育实践与国家和时代同频共振,凝心聚力,葫芦岛市教育局始终着力探索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主体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网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王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精神,把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作为辽宁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新格局。您在建议中提出进一步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对我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厅会同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委老干部局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99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函〔2021〕29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联合制定了《沈阳市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