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日前,江苏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科协、省关工委等13个部门印发《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是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地方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