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凝聚教育合力,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凝聚教育合力,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依法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是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重要工作职责,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是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胜任力、促进家校(园)社协同共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保障家长学校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日前,江苏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科协、省关工委等13个部门印发《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