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新机制,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路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2019)》《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专校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供参考。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新机制,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路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2019)》《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专校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供参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关心下一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就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日前,江苏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科协、省关工委等13个部门印发《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已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30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