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3269736
09:00-18:00
uhomeonline@126.com
全国服务热线  优家在线家庭服务云平台
全部 国家政策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2025-04-22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近年来,我省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部分家庭还存在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深入贯彻《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6〕3号)要求,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及社区的家长学校建设,推进家校互动,宣传普及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方法,提升全省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省教育厅、省妇联将联合推进全省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和应用工作。现明确如下意见:

2025-04-22     来源:浙委办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希望,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中小学德育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2025-04-22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2〕34号)精神,强化家校共育机制,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10-27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家庭家教家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通知》。家庭是社会细胞,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缩影。浙江省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积极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立足家庭建设综合平台,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多部门联动、推出多项创新举措,把妇联工作嵌入党委中心工作中,提升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中的覆盖面,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12 下一页末页 
共 8 条 每页显示 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