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今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已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30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