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0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近日,省妇联联合省教育厅、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协、省关工委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