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家庭教育的社会宣传,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国妇联、教育部等9部委决定,共同发起在全国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该活动于2004年开展。
2004-10-25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家庭教育的社会宣传,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国妇联、教育部等9部委决定,共同发起在全国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该活动于2004年开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全国妇联、教育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充分认识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力抓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点工作,积极构建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的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制定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评估方案》。于2004年颁布。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于2004年2月颁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