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3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已于2025年1月9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已于2025年1月9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推动“十四五”时期陕西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陕西省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