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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2025-04-22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州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穗教发〔2024〕30号

 

各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网信办、社会工作部、公安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科协,市属各学校(含市管民办中职学校)、市教研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和《广州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健全我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制定了《广州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州市教育局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广州市委网信办

  中共广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24日

 

广州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和《广州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健全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简称学校,以下同)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现制定《广州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增强协同育人共识,构建适应广州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全面深化素质教育。

——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推动部门联动,强化条件保障,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育人有效实施。

——坚持协同共育。明确学校主导作用、家庭主体责任、社会支持服务的协同育人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增强育人合力,共同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使命。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业指导,鼓励实践探索,着力解决制度建设、指导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到2026年,市、区政府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落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更加专业和充足;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更加充分而有效;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完善;家长科学育儿观念基本树立,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到2035年,构建形成广州特色的定位清晰、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机制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广州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社会资源,共同做好协同育人指导服务工作。各区要相应建立区级“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2、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研制开发“羊城校家社共育”资源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智慧阅读平台,汇聚家庭教育优质资源,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打通信息孤岛,推进“校家社共育”数字化转型,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拓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广度深度。健全网上家长学校,实现家长学校资源共享、专家在线答疑解惑、展示交流工作成果等。 

3、健全专业培养机制。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通过市、区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特约教研员和中心组等项目带动,到2026年,倾力培养市级家庭教育“名专家”10名、“名教师”100名、“骨干教师”1000名及数以万计的专业教师。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力争3年为一个周期实现全员轮训,鼓励全体教师参与培训不少于18学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专家资源库,为全市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持 。

4、构建目标激励机制。搭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沟通、交流与展示平台,进一步挖掘和提炼协同育人典型经验,定期组织对名师工作室、学校、教师、家长教育指导成果等开展全方位评价和宣传展示活动,以评价促研究,以遴选促提升。

(二)强化学校积极主导,提升运行效能

5、健全家庭教育组织架构。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家长学校,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区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确保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学校要为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场地和经费支持,切实保障家长民主协商、支持学校、参与管理的权利。

6、规范家长学校阵地建设。强化家长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到“五有”(有挂牌标识、有培训制度、有教学计划、有考勤登记、有完整档案)。家长学校以“羊城家校学堂”“校门口家校学堂”“移动家校学堂”为载体,采取信息推送、现场教学、主题活动、微课堂等多种方式,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或实践活动,总时长不少于8个课时。探索“星级”家长学习、培训持证制度,通过家长学校课程培训、学时积分、结业颁证等方式,提高家长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率,提升家长育人专业化水平。

7、研发家长学校课程体系。聚焦《广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内容和要求,科学设定课程目标和内容。鼓励各学校研发校本特色的协同育人活动课程、亲子研学课程、亲子共读课程、心理健康指导课程、危机应急处置课程、生命教育课程、职业生涯体验等课程,丰富“羊城家校学堂”课程资源,系统建构独具广州特色的家长学校课程体系。

8、实现协同育人有效沟通。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按照实地家访与网络家访相结合、个体家访与分组家访相结合等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家访;进一步推广“全员导师制”,施行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建立特殊群体学生“一生一策”关爱制度,完善特殊群体学生档案,与民政、妇联做好对接,共同实施帮扶指导。

(三)强化家长主动担责,提高家教水平 

9、提高家庭教育意识。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建设,坚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育向上向善家庭文化,积极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营造温馨和谐家庭环境和氛围,构建和谐和睦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要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促进其全面发展;要尊重个体差异,理性确定子女适切的成长目标。

10、提升科学育儿水平。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掌握正确的育儿方法,做新时代好家长。要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关注孩子健康、营养、心理、安全等,与孩子保持良好亲子关系,用心陪伴孩子,学会欣赏孩子,注意尊重孩子,加强平等沟通;要讲究教育方式方法,多提醒多帮助,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劝诫、制止和管教,切实做到严慈相济,促进子女独立自主成长。同时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大课堂对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据子女年龄特点,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时间,引导子女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研学实践、志愿服务、职业体验、文化艺术、科普体育、手工技能等社会体验活动,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

11、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家长要主动参加家长学校课程学习,积极参加家长开放日活动、亲子活动等,不断提升认识儿童、自我学习、解决问题、指导成长、交流沟通、自我反思等能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效果。要善于思考,勤于总结育儿经验,积极提炼育儿经验及传承好家风做法,并乐于向全体家长分享。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用成功的家庭教育案例,以家长教育家长,以家长带动家长,全面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

(四)强化社会支持服务,优化共育生态

12、完善协同育人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基本全覆盖,配备专兼结合的专业指导人员,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服务。落实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关爱行动,重点关注心理问题倾向儿童和特殊家庭儿童。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每年要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与指导服务活动。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单位应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积极发挥指导作用。

13、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社区要面向中小学生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社会责任感。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演出场馆、体育场馆、国家公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常态开展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兴趣培养和实践体验等活动,并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线上预约、开放日等方式,为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及幼儿或家长带领子女来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持续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遗文化进校园”“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等工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生审美鉴赏能力。

14、形成协同育人发展格局。各部门要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工作中,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建立科学的合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协作氛围。部门之间,做到定期沟通,经常性互动。在活动开展上,积极配合,主动支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发挥各部门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针对共性和个性问题,实施针对性的干预,并及时分享教育成果。

15、净化社会育人环境。深入开展青少年儿童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健全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不得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和酒吧、互联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深化各类校外培训治理,严禁社会机构以研学实践、夏(冬)令营等名义开展校外培训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协调、部门联动,完善经费条件保障,积极推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同的育人机制;市和各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本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切实发挥好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强化与家庭、社会密切沟通协作;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在学校、社会广泛开展实践活动;妇联组织、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和指导;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社会协同育人工作。

17、强化专业支撑。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理论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支持有关研究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开发汇聚优质家庭教育资源,面向广大家长开设家庭教育网络公益公开课,促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推广应用。

18、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大力推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有效模式、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推进协同育人实验区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借助各类传播平台,深入宣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19、强化考核机制。要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