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节选)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节选)
2021年7月2日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二)夯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完善落实家庭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的监护照料、亲情关怀。鼓励县(市、区)出台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意见,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帮扶,杜绝出现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教育、身心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问题。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恶意弃养等情形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八、加快构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支撑体系
(三)推进社会力量参与。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发展积极性,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儿童服务,发展面向儿童的公益慈善事业。加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培育、聚集儿童服务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儿童关爱保护、权益保护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服务,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提供儿童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元化帮助。鼓励爱心家庭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让困境儿童获得家庭关爱。促进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融合发展,为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争取更多的慈善福利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