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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学校德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节选)

2025-04-22     来源:沪教委德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学校德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节选)

 

沪教委德〔2006〕10号

2006年4月18日

 

二、全面落实“树魂立根”

(三)“十一五”时期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上海基本形成大中小学各教育阶段纵向衔接、教育内容分层递进,课堂教学与校园文化、课外活动联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横向贯通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使学校德育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

四、全面形成育人合力

(六)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校长和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要进一步提高指导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倡导建立学习型家庭,通过各种形式的家校联系,进行分层分类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积极作用,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相互渗透、整体协调的育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