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共护孩子茁壮成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关乎孩子成长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生的起点,影响着人生的轨迹。
5年来,湘潭市妇联深入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一批“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和“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庭成员等脱颖而出,25户家庭获评国家级优秀家庭,36户家庭获评省级优秀家庭。同时,市妇联主动承接省妇联“红色家风试点”任务,形成了红色教育从娃娃抓起、红色故事在社区传播、红色家风在家庭传承的良好氛围。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如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共护孩子茁壮成长,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近日,记者采访了湘潭市部分女性代表,一起来听听她们的心声。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涂婧曾参与《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和实施情况调研。她认为,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法治化发展还需在法律宣传、主体责任和各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方面发力。建议把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加强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入村(社区)、入户。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尤其要营造家庭红色教育良好氛围,在孩子心中埋下爱党爱国的种子。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阵地平台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协调机制建设和监管机制建设,积极为家庭教育提供服务。
传承红色家风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关键方式。湘潭县天易贵竹学校校长介绍,工作中,她常常听到一些家长感慨,双休日不知如何高效陪伴孩子。对此,她建议,家长们可以充分利用湘潭丰富的红色资源,将传承红色家风贯穿于孩子的学习、生活之中。一是培根,走一走红色基地。家长可以带着孩子到伟人故居、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基地参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二是铸魂,读一读红色故事。家长和孩子可以共读“七一”、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以及英雄楷模和湖湘名人的故事,赓续精神血脉,根植家国情怀。三是润心,唱一唱红色歌曲。家长和孩子一起学唱《歌唱祖国》《爱我中华》等红色歌曲,从而受到情感的陶冶和精神的洗礼。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教育的根本,是家庭教育的科学实施。”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琪认为,各级政府是家庭教育实施的指导者,特别是县级以上政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建议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认真做好保证确定的经费支持、成立家庭教育专家顾问委员会,自行组织或鼓励社会力量成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着力培养一批家庭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等工作,确保家庭教育真正取得实效。与此同时,社区(村)家长学校、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等各类家长学校工作也要高效开展,尽可能覆盖所有家长群体,使每一位家长都有机会学习到家庭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方法,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
湘潭市家庭教育与婚姻咨询协会会长潘湘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宗旨解读到,家庭教育不应该是在下游“抗洪抢险”,而应该在上游“植树造林”。她认为,要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家教文化和优良家风,重视家庭成员道德主体性的培养,努力加强家庭美德建设。一方面,父母要注重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一面镜子,让优秀的品质在孩子身上传承与延续,进而形成良好的家规、家教、家风。另一方面,要注重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孩子既拥有强健的体魄,又拥有健康的心态,不断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栋梁。
来源:湘潭日报(全媒体记者丁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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