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父母要如何做才能成为合格父母
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家长该如何做才能成为合格的父母?中国青年网记者专访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杂志主编、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刘秀英。
刘秀英建议,父母可以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提升作为社会成员、国家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心理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等。父母要谨记子女时刻在看着自己,期望子女成为什么样的人,自己先要成为那样的人。
父母可以对照《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的相关要求,培养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于社会做一个好公民,于工作做一个好建设者,于家庭做一个好成员,为家庭教育的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提升教育素质即家庭教育能力,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这种学习应当是不间断的、发展的,贯穿子女的成长过程。
父母是在生下子女后成为父母的。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父母的父母龄也在增长,不同年龄阶段的子女有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成长任务与问题也不同,因之教育方法需要随着子女的成长调整。如果用教育5 岁子女的方法教育12岁的子女,“逆反”的发生就是一种必然。这就需要父母不间断地学习、成长。
三是注重与子女彼此间的互动与生活的交叠,让父母与子女互相成就,共促成长。父母要把自己的成长展示给子女看,让他们不仅从父母教育素质的提升中获益,也从父母自身素质提升中获得成长。
最近在做什么项目、准备参加什么考试、年终单位考核自己获评了优秀、抗疫中自己主动申报做志愿者等,都可以与孩子分享。父母也可以与子女共同学习,共读一本好书、一起观赏一部好电影,之后交流感受。父母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向子女学习,学会倾听子女,学会向子女求助,借由子女与当今世界发展的脚步更契合。
面对生活中的一些困扰,例如手机等电子产品的过度使用问题,父母可以与子女一起商讨、订立使用规则,达成共识后全家人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父母与子女一起养成使用手机的好习惯。
“父母与子女处于人生的不同阶段,但是父母作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承担者这一角色,成长就成为对父母和子女的共同要求,也是家庭教育科学实施的必然结果。”刘秀英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子女来到这个世界上,使父母有机会蹲下身子与其一起重新审视这个自己已经习以为常的世界,修正一些固化的认知,发现平凡与日常的美好;为了给子女做榜样,不断完善自身;为了不贻误子女发展,努力学习成为合格的引导者,在这个过程中,达成父母与子女的共同成长。
来源:中国青年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uhomeonlin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