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家长不合格?强制“复读”!鄠邑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现在对你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区妇联、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一起抚养权纠纷的当事人——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强制家庭教育指导。
当事人李娟与张航离婚后,因女儿张乐乐的抚养权发生争执。2022年3月,李娟以张航未能悉心照料女儿为由将张航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张乐乐的抚养权归其所有。承办法官田禾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娟在未经抚养权人张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接走张乐乐,改变孩子的学习生活环境,隐瞒张乐乐踪迹。双方家人在接孩子放学时,发生肢体冲突,李娟及张航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张乐乐的身心健康成长。
据此,承办法官田禾随即向李娟及张航发出家庭教育令,指令二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联系区妇联及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对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导过程中,工作人员从儿童权益保护到双方心理疏导,从教育理念指引到家庭职责承担,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讲解,让李娟及张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孩子的伤害,两人均红了眼眶。指导结束后,田禾法官还从法律角度对李娟及张航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劝导。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二人均表示将关心关注孩子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履行好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有温情的法律,也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今年1月1日该法正式实施后,鄠邑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对案件中涉及家长的不当行为,通过及时发出家庭教育令,织密扎紧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篱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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