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荣昌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
近日,荣昌法院向区有关部门发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据了解,此举为全国首例。

张某(女)和刘某(男)系夫妻,张某因家庭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荣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二人生育了三个子女,由于夫妻二人无法有效沟通,长期因家庭琐事争吵,张某索性外出打工不回。小女儿小婷到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在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因受家庭环境影响,不再愿意上学,夫妻二人对小婷也持放任不管态度,相关部门多次上门劝说无果。
法院认为,父母即使处于分居或者离婚过程中,也不得怠于履行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责任。该案中,张某和刘某因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互相不配合,对小婷辍学事宜不闻不问,该行为直接导致小婷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被侵害,依法应予以纠正。荣昌法院依法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夫妻二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小婷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了保障小婷能及时返校学习,荣昌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同时向区教委、区妇联及当地政府发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督促张某和刘某落实《家庭教育指导令》内容,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张某和刘某这才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父母的教育鼓励和相关部门协调引导下,小婷又重回了校园。
荣昌法院制发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是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创新举措,父母或其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国家致力于为未成年人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提供保障和支持,司法机关负有对不当家庭教育行为进行干预的义务,只有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联动发挥作用,对不当家庭教育行为进行干预,才能全面、系统、科学地实施家庭教育,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荣昌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