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及相关文件要求,《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和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学术水平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相关单位起草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查看标准的征求意见材料,并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标准相关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华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及相关文件要求,《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和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学术水平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相关单位起草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查看标准的征求意见材料,并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标准相关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华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系列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推动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道路,保障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认定的高品质,规范家庭教育指导行为。经研究决定,中华文化促进会培训中心、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现面向全社会开展首期“家庭教育考评员”培训。
今年初,有书(北京万维之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约国家心理健康网项目,双方将在心理咨询、家庭健康指导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为深入贯彻学习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根据《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优家在线(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甘肃艺博教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岗位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经完成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及备案等标准制定流程,经中华文化促进会审批通过,批准《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岗位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团体标准(T/CCPS 0004-2023)正式发布,现予以公告,即日起实施。